今后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必须具备准入标准
摘要(Abstract):
<正>日前,国家卫生部已出台《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明确规定了三级医院才能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有条件的二甲医院可以开展初次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担任此项技术的医生至少要有8年以上骨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院实施人工髋关节置换术的手术室必须达到1级洁净手术室标准。《规范》还要求医院在完成每例次人工髋关节置换病例诊疗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有关信息报送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省级主管部门不定期将准予开展这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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